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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 |
本會會員分一般會員及榮譽會員二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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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一般會員:凡母系師長、歷屆畢業系(科)友為一般會員(繳納會費後,始得享有會員權利)。
2. 榮譽會員:熱心協助本會會務及對母系有重大貢獻者,經理事會通過,為榮譽會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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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的權利與義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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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之權利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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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會員有發言權、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
2. 會員有參與本會各項活動之權利。
3. 會員有取得本會發行之各種刊物及資料之權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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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之義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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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遵守本會會章及大會各項決議案。
2. 擔任本會選定之職務或指派之任務。
3. 依規定繳納會費。 |
第七條 |
會員有違反法令、章程、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或言行有損本會榮譽者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 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 |
第八條 |
會員得以書面說明理由向本理事會聲明退會,會員經除名、退會者,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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